产品应用
水质分析仪SUCCESS
 您现在的位置:首页 > 产品应用 > 水质分析仪 > 正文
浊度测定校准及测量操作规范指南
作者:admin  更新时间:2018-11-04 12:47:10
浊度标准液存储及校准使用规范:
1.浊度测定校准间隔时间
1)浊度测定仪如果经常使用或按常规每天进行固定水质检测,可每3个月对浊度测定仪校准一次;
2)浊度测定仪在测量或校准时,应确保待测水样或浊度标准液环境温度在5-25℃,无灰尘,无干扰,无振动,玻璃比色皿无划痕,无指纹,并避免阳光直接照射。
2.浊度标准液存储规范要求
浊度标准液应始终存储和密封在原比色皿中,存储温度应在5-25℃,避免长时间暴露在温度超过25℃的环境中,避免阳光直射,浊度标准液存储有效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(浊度标准值不同,其有效期不同,浊度标准值越高,有效期越长)
3.浊度标准液校准规范要求
1)浊度标准液(标准值:<0.1NTU、0.02NTU)校准规范要求
A、新收到浊度标准液(标准值:<0.1NTU、0.02NTU)后或标准液被剧烈摇晃,上下颠倒过,则至少静置24小时后,确保保浊度标准比色皿内气泡彻底消除后再放入浊度测量池,静置1分钟后进行浊度校准;
B、如在使用标准液过程中,不小心发生晃动或轻微倒置,则至少静置不少于15分钟后放入浊度测量池,静置1分钟后进行浊度校准;
C、在符合浊度存储条件前提下,浊度标准液(标准值:<0.1NTU、0.02NTU)有效期在12个月之内,超过有效期应及时进行更换,否则将会影响测量数据准确性
2)浊度标准液(标准值:10NTU、20NTU、750NTU、800NTU、1000NTU)校准规范要求
注:浊度标准液若出现沉淀,属于正常现象,请根据情况进行如下操作。
A、新收到浊度标准液后或使用周期超过5天以上,在使用前应对浊度校准液进行下列处理:
将浊度标准液剧烈摇晃2-3分钟→静置5分钟→上下摇晃5-10次摇匀→快速将浊度标准液比色皿放入浊度测量池→静置30S后进行浊度校准;
多点浊度校准时,可以同时处理不同标准值浊度标准液比色皿进行上述步驟处理,每个校准点间隔1分钟校准
B、对于校准比较频繁的,即每天或2-3天校准一次,在使用前应对浊度校准液进行下列步骤:
上下摇晃不少于10次摇匀→快速将浊度标准液比色皿放置浊度测量池→静置30S后→进行浊度校准;
C、在符合浊度存储条件前提下,浊度标准液(标准值:10NTU、20NTU),有效期在12个月之内,浊度标准液(标准值: 750NTU、800NTU、1000NTU),有效期超过12个月,超过有效期应及时进行更换,否則将会影响测量数据准确性。
待测样品浊度测量操作规范
1、要确保玻璃比色皿清洁无污染,无划痕,无指纹等,并在测量前将玻璃比色皿用待测水样进行润洗;
2、待测样品是从管道内取出,应在取样前将管道内水样放弃一些,再取待测水样;
3、待测样品源是非均匀的,应在不同点多处取待测样,并进行充分混合;
4、温度较低的待测样品,应尽可能避免将样品凝结在玻璃比色皿壁上;
5、待测样品必须消除气泡,消除气泡可采用下列方法:
A、表面活性剂法:待测样品加入一滴表面活性剂,不要大力摇晃,因为表面活性剂也会产生气泡,由于加入表面活性剂会使颗粒物快速沉降,因此要快速进行测量;
注:测量下一个样品时要清洗干净,避免表面活性剂的残留,只有当其它消除气泡方法无效时才可滴加表面活性剂
B、局部真空处理法:首先保证真空设备的清洁,该方法适用于不含快速挥发性物质待测样品,不适用于含有粘性成分的挥发性物质;
C、加热样品处理法:使用温水浴,将盛有样品的试管浸没到水中,直到气泡消失,测量样品前要将样品冷却到之前的待测温度,温水浴和超声浴结合使用效果会好;
D、超声波处理法:适用于粘性待测样品,样品浸入(1/2或2/3浸没)超声浴中超声,重复此操作直到所有可见的气泡都消失,注意在操作过裎中,超声波水浴应不要盖盖。
6、将待测水样处理妥当后,应尽快进行测量,测量前轻轻摇晃装有待测样品的玻璃比色皿,并快速放到浊度测定仪测量池内,按仪器所指示步驟,进行测量,并得到对应待测样品浊度测量值;
7、为确保测数据准确性,可靠性,建议测量前对浊度测定仪进行校准,并注意检査浊度标准液有效期。
Lovibond®的产品被广泛用来确保各地的水质。水是生命和水质分析的基础,它的净化是基本的生活质量。Lovibond®团队致力于从事水质分析,重要的是,值得可靠的和信赖的科技产品。 Lovibond®的产品是质量的代名词,准确性和可靠性,并在超过120个国家的企业提供了测定不同类型....
联系电话
TEL:021-31268583
ADD:上海市松江区
广富林路4855弄8号楼6楼
留言
Copyright 2014 @ 上海熙浩实业有限公司 沪ICP备11017316号-6 流量统计 技术支持:罗威邦
QQ在线咨询
全国客服热线
021-31268583